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应对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市多年平均气温为16.8℃;年平均降雨量1430mm,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4-6月份为梅雨季节,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45%左右,而7-8月份三个月降雨量一般占全年降雨量的15%左右,
本区域多年平均干旱指数为0.685,属半湿润地区,但8月份干旱指数平均达1.65,属较干月份。
三、工程现状
新塘山塘位于金东区岭下镇王溪村,距下游王溪村约0.5km,山塘集雨面积0.2km2,河道主流长度0.785km,河道纵坡149.82‰,总面积4.5m3,是一座已灌溉为主的山(2)型山塘,山塘主要涉及下游王溪村74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灌溉下游70余亩耕地,属屋顶山塘。现已进场施工,涵管已回填,大坝粘土斜墙已完工;五石塘山塘位于金东区岭下镇后溪村,距下游后溪村约1.3km,山塘集雨面积0.8km2,河道主流长度1.363km,河道纵坡167.98‰,总面积4.65m3,是一座已灌溉为主的山(2)型山塘,山塘主要涉及下游后溪村1025余人,并灌溉下游200余亩耕地,属屋顶山塘。塔石塘山塘位于金东区岭下镇严宅村,距下游严宅村约2km,山塘集雨面积2km2,河道主流长度2.596km,河道纵坡18‰,总面积6.78m3,是一座已灌溉为主的山(1)型山塘,山塘主要涉及下游严宅村296余人,并灌溉下游100余亩耕地,属屋顶山塘。五石塘山塘及塔石山塘未施工。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工程区域的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4.2工作职责
4.2.2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防汛抗旱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制度,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及抗旱减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 督促指导有关人员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完成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和现有防洪工程的除险加固及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五、重要工程信息
5.1山塘工程信息。
a、在山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山塘建设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闸门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b、当山塘出现险情时,山塘建设单位应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5.2洪涝灾害信息
a、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b、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人员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对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5.3旱情信息
a、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b、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雨、水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六、预防预警行动
6.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a、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b、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c、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d、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抗旱重点地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e、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f、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g、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供基本依据。
6.2预警颜色标识
按照国际惯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各类灾害的颜色标识分别为红、橙、黄、蓝。
6.4应急响应
6.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64.1.1按洪涝、干旱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抗;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工作目标。
6.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6.4.1.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七、信息报送和处理
7.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7.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7.3 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7.4 凡经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要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5 发生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时,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之内如实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7.6 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内容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并写上发展趋势分析预测、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等。
7.7 所有书面报告材料必须履行签批手续,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