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是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或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的一种专业规划,是一种宏观的战略性的指导性文件。根据目前我国水土保持规划设计的主要层次和类型,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程序。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规划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水土持生态建设规划类型
1.1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类型
水土保持规划可分为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其他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工作层面上分,有全国性或大区域(流域)、地方性或中大区域(流域)。结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全国性或大区域大江大河水土保持综合规划。如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等。一般由国家批准。此类规划可根据形势的发展做相应的修订。
(2)全国性或大区域大江大河专项规划。全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全国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规划、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规划等。一般也应由国家或部门批准。此类规划多作为国家近期实施的规划,与项目立项有密切关系。
(3)省(区)、市(地、自治州)、县(旗、自治县)级或中大区域大江大河支流(一般面积在2000km2 以上)综合规划或专项规划。如省(市、县)级或某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治沟骨干工程专项规划、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等。此类规划一般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跨省或流域的由国家批准。
(4)国家大型综合规划中的水土保持专业规划。如全国生态建设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林业规划、饮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有关水土保持专业方面的规划,可能占一个篇章,有时也作为单独的附件。经国家批准后作为某一规划的组成部分,有时也可以单独立项。
1.2 规划阶段的规划深度和重点
(1)规划期与规划水平年
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SL335-2006)的规定:省级以上规划期为10~20 年,地、县级为5~10 年。规划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规划期一般宜与国民经济规划一致。如东北黑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的近期时段为2006~2010 年,与国家“十一五”规划期一致。现状水平年:调查资料的年限,一般为2~3 年,最好为1~2 年。规划水平年:即达到预期效果的年份,分为近期水平年和远期水平年。近期水平年为5~10 年,远期水平年为10~20 年。
(2)规划深度与重点
规划阶段应对规划区域开展综合调查和资料的整理分析,研究规划区的水土流失状况、成因和规律,划分水土流失类型区,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因地制宜地提出防治措施;拟定规划实施进度,明确近期安排;估算规划实施所需的投资;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综合效益并进行经济评价,提出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措施。规划阶段的工作重点是研究和论证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任务及目标,提出各类型区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方案和主要防治措施,作实施方案比选,提出优先实施的项目和排序等。
1.3 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与重点
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划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根据情况做适当简化。以下仍按一般设计阶段划分分述。
(1)项目建议书阶段
1)设计水平年
项目建议书是根据规划中确定近期实施的项目,建设期不超过5~10 年,设计水平年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需要进行较为长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确定现状水平年、近期设计水平年和远期设计水平年。
(2)可行性研究阶段
1)设计水平年
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应与项目建议书基本保持一致,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0 年,设计水平年亦应与项目建议书保持一致。
2)设计深度和重点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确定项目建设任务;确定建设目标和规模,选定项目区,明确重点建设小流域(或片区),对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应明确建设规模。明确现状水平年和设计水平年,查明并分析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状况等基本建设条件;水土保持单项工程涉及工程地质问题的,应查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
(3)初步设计阶段
1)设计水平年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在很多情况下与施工图设计合并,且是针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各条小流域或小片区(相当于小流域)、单项工程做出的具体设计,一般能够指导施工。因此,设计水平年应根据小流域治理进度安排情况确定。每条小流域或每个项目建设期大都不超过5 年。
2)设计深度和重点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范围由可行性研究的区域范围细化到具体的小流域,建设目标要量化,防治方案、总体布局、措施配置要落实到地块(小班、工点)。初步设计的重点是各项措施的典型设计、单项设计和专项设计,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含分年实施进度)、项目组织管理,核定投资概算等。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图和总体布置1 图的精度,一般在农区图的比例尺为1∶5 000~1∶10 000,在林区图的比例尺为1∶25 000,在牧业(风沙草原区)图的比例尺为1∶50000~1∶100 000。对治沟骨干工程、小型蓄水工程等应按水利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
(4)施工图设计阶段
目前,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尚在制定过程中,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施工图设计相当于林业部门的作业设计。治沟骨干工程、小型蓄水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可参照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个别水土保持项目涉及园林的可参照园林设计规范执行。
2 开发建设项目
2.1 阶段划分、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可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开发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核准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章节。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有水土保持篇章。施工图阶段应进行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应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相一致。设计水平年因植物措施滞后,一般比主体工程建设完工时间推后一年。
2.2 各阶段设计深度和重点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阶段应简要说明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与环境状况,预防监督与治理状况;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初步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总体要求,初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提出下一阶段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原则和依据,估算水土保持投资。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水土保持设计重点是: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各种比选方案进行水土流失影响分析评估,初步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提出对项目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移民占地规划等的水土保持初步要求;初步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初步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总体布局;初拟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布置,并进行典型设计分析,合理估算工程量,估算水土保持投资,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建议。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相应深度的勘测与调查以及必要的试验研究;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主体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及制约因素;对主体工程的选址(线)、总体布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对主体工程提出优化设计要求和推荐意见。
本阶段水土保持设计重点是:对主体工程设计提出的方案比选、总体布置、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水土保持评价,进行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根据综合评价结论,提出水土保持要求与建议;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貌植被的面积、弃土弃渣(石)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预测水土流失面积及危害以及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量;拟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按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对拟定的防治措施进行典型设计,并推算各类工程的工程量;初步确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与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联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土保持监测的初步方案和管理要求。
【参考文献】
[1] 防汛与抗旱[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