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阐述了水利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特点,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防治策略进行研究,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与水利工程建设中导致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相结合,对工程建设中水土保持及其水土流失防治的措施展开分析。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文明;水土保持;水土流失;建设期间;管理制度;水保措施

1.水利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特点

在我国,水土流失最先用以描述山丘地区水力侵蚀作用。20世纪30年代土壤侵蚀概念从欧美传入我国,水土流失的概念和范畴不断扩展。水土流失的涵义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水的损失和与之相关的来源污染。水利工程建设期的水土流失主要是由于土建工程对地表和植被扰动破坏而产生的。水利工程多修建在河流上,自然水土流失的发生使泥沙淤积河床,加剧洪涝灾害,泥沙淤积水库、湖泊,降低其综合利用功能。建设期间水土流失会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和进度,淤积河道影响行洪排水,破坏土地资源,影响土地生产力,影响生态环境和景观。水利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集中,建设期间的某一时段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建设地点多为山区、深山峡谷,交通不便,施工场地狭窄。施工准备期需要进行“三通一平”、修建围堰、导流等建筑物,特别是开挖土石方量大,填筑、碾压和护坡等施工对地貌和植被破坏严重,加之施工难度大,防治措施不易到位,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水利工程除工程建设区外,通常还包括淹没区、移民安置区,工程占地多以数平方公里或几十平方公里计,工程沿线可能经过山地、丘陵、平原等地貌类型,取料场、弃渣场多而分散,且常布设在农田或临河临水侧,工程影响范围潜在危害大,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工程建设期主要完成场内外交通、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用房建筑等施工临建设施,土建工程如各建筑物的土石方开挖、弃渣等环节集中在此时段,施工过程中扰动原地貌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较大,施工时段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所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是水土流失重点流失期。

2.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水土保持工程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所以对于质量控制这一方面还表现得不够成熟,且有时不能实现水土保持的连续性工程管理工作。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我们对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的特殊性也应注意,应对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结合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进展、成本投入、施工质量甚至沟通协调工作等。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部有关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交底,积极联系本地区水保部门,明确工程项目的水保要求,制定和落实工程项目的水保措施,加强各施工单位水保检查和监控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的管理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定期存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水保工作的评定。督促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材料的消耗,将工程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落实,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水土保持措施报监理批准。并在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掌握设计对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及要求。由于施工单位的过失、疏忽导致需另外采取保护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和实施办法进行审核,提出审查修改意见。设计单位主要对水土保持的设计负责,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和费用。设计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及时完善处理。咨询单位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这些都是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应重视的环节、任务和应展开的工作。

3.建设单位需重点管理的水土保持措施

3.1表土场管理

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对各施工场地区域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的厚度和剥离量应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要求的需土量及分布情况统筹考虑,要求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应剥尽剥、能剥多剥”,杜绝后期外购土方。表土严格用于后期绿化,不能作为弃方丢弃,也不能用于其他项目的填方使用。弃渣场区域内的表土剥离应根据弃渣场使用规划和弃渣场年度施工计划,对渣场表土分区分年度剥离。地面有林木等地面附着物的,施工单位负责砍伐林木,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枯枝落叶、垃圾以及监理单位指示的其他附着物。工程现场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并在渣场选择合适位置存放。表土应集中堆存到指定的表土堆存场,并对堆存场采用临时防护措施。表土堆存时段超过1年的,应采取密目网苫盖、表面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防护。表土堆存不得与一般土方、弃渣、建筑砂石料等混合堆存。确需与土方、弃渣混堆的,需进行隔离标识处理,坡脚有编织袋装土进行拦挡。表土剥离完成后,由施工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对表土剥离数量、效果、质量进行验收。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不能作为弃方,也不能用于其他项目的填方使用。应当及时对石料场、开挖面、永久(临时)道路、弃渣场以及生产生活区等所有土质裸露部位均回填表土后采取植草、植树进行绿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2弃渣场管理

弃渣场管理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治与修复并举”,做到工程措施先行、渣场使用规范、生态修复及时、动态记录连续、标识标牌完备,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弃渣必须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或弃渣场补充报告确定的弃渣场范围内,严禁在批复的弃渣场外弃渣,新增弃渣场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弃渣。建立弃渣场弃渣管理制度,确保弃渣与存料不混杂。按照“先拦挡,后堆弃”的原则,在弃渣前必须先完成挡渣墙(坝)、截排水(洪)沟等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措施后方可弃渣。弃渣应做到自下而上、按设计坡比分层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进行防护。弃渣场应设立渣场标识牌,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弃渣场。堆渣过程中,每台边坡稳定后及时覆土绿化,做到“边施工边治理”。弃渣结束后,应及时开展场地平整、覆土、植被恢复等工作。施工单位是弃渣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弃渣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监理、水保监测等各参建单位均应加强弃渣场汛前、汛后等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上报建设管理单位并进行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3.3石料场管理

石料场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石料场的供料准备期间,在剥离表土和剔除破碎带等不可用料的过程中,改变山体原来的状态,易造成山体失稳,加上表层植被破坏,植被的抗冲性、抗蚀性丧失造成水土流失加剧。而在料场正式开采期间,剥离物主要为可用的石料,其可蚀性很小,且从石料场开采工艺看,造成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很小。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料场的开采要严格注意不要越界开采,料场开采前需进行剥离层清除,剥离料及无用料集中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好无用料的防护和转存过程的防护。

4.结语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和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依法治理水土流失,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的长远福祉。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