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小型蓄水工程应包括水窖、蓄水池、沉沙池、涝池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类型。 2、小型蓄水工程主要适用于山区、丘陵区坡面径流利用,应与截排水工程配套使用。南方地区应以排为主,排蓄结合;半干旱地区、岩溶石漠化地区应以蓄为主,蓄排结合。 3、小型蓄水工程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结合坡耕地改造、沟壑治理、农业耕作和造林种草措施统筹设计,配套实施。 (2)工程规模、分布数量及类型应综合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和需水要求确定。 4、小型蓄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所需资料: (1)1:1000—1:500地形图。 (2)水文气象资料,包括降水、暴雨、气温等,雨水入渗工程应有相关区域滞水层及地下水分布、土壤类型及渗透系数风方面的资料。 (3)社会经济情况,包括灌溉面积(需水)分布情况和人畜饮用水需求情况。 (4)其他资料,包括项目区周边已建或主体工程设计的各类雨水集流面性质、面积,蓄水设施的种类、数量及容积,需灌溉养护植被类型、面积,以及相应需水定额。 5、必要时蓄水池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确保人畜安全。 6、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的有关规定。 二、工程布置 1、水窖的规划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窖宜布设在村庄道路路旁边、有足够的表径流汇流的区域。窖址应具有深厚坚实的土层,距沟头、沟边20m以上,距大树根10m以上。石质山区水窖应布设在不透水基岩上。 (2)井式水窖单窖容量宜取30立方米—50立方米;道路旁边有土质坚实崖坎且要求蓄水量较大的地方,可布设窑式水窖,单窖容量可大于100立方米。 (3)水窖总容量应根据规划区人口数量,年人均需水量、总需水量,扣除其他水源可供水量等计算确定。 2、蓄水池与沉沙池规划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水池宜布设在坡脚或坡面局部低洼处,与排水沟相连,容蓄坡面排水。 (2)蓄水池的分布与容量应根据坡面径流总量、蓄排关系,按经济合理、便于使用的原则确定。一个坡面可集中布设一个蓄水池,也可布设若干蓄水池。单池容量宜为10立方米—500立方米。 (3)蓄水池应根据地形有利、便于利用、地质条件良好、蓄水容量大、工程量小、施工方便等条件确定其选址。 (4)沉沙池的具体位置应根据当地地形和工程条件确定。 3、涝池的规划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涝池蓄水总量应根据来水量与需水量进行水量供需平衡分析确定。 (2)涝池宜沿道路分散布设,一般涝池单池容量宜取100立方米—500立方米。大型涝池单池容量应超过500立方米。 (3)涝池选址应符合地势低洼、土质抗蚀性能较好、有足够的表径流入的要求,距沟头、沟边不应小于10m。 三、水窖设计 1、井式水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窑式水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蓄水池设计 1、蓄水池总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2、蓄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池体设计应根据当地地形和总容量,因地制宜的分别确定池的形状、面积、深度和周边角度。 (2)蓄水池应专设进水口与溢流口;土质蓄水池的进水口和溢洪口应设衬砌。口宽宜取0.4m—0.6m,深宜取0.3m—0.4m,并应按下式校核过水断面: (3)当蓄水池进口不能直接与坡面排水渠相连时,应设引水渠;引水渠其断面和比降设计可按坡面排水沟要求执行。 (4)蓄水池安全超高宜取0.2m。 五、沉沙池设计 1、沉沙池宽宜取1m—2m,长宜取2m—4m,深宜取1.5m—2.0m。其宽度宜为相连排水沟宽度的2倍,长度宜为池体宽度的2倍。 2、沉沙池的进水口和出水口设计可按15.4.2设计。 六、涝池设计 1、一般涝池深宜取1.0m—1.5m,形状依地形而异,圆形直径宜取10m—15m,矩形边长宜取10m-30m,涝池边坡宜取1:1. 2、大型涝池深宜取2m-3m,圆形直径宜取20m-30m,矩形边长宜取30m-100m。土质边坡坡比宜取1:1,料石(或砖、混凝土板)衬砌边坡坡比宜取1:0.3.涝池位置不在路旁的应布设引水渠,涝池进水口前应布设退水设施。 3、路壕蓄水堰,堰高宜取1m-5m,顶宽宜取1.5m-2.0m,上游坡宜取1:1.5,下游坡宜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