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浮船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小清河河道具体情况, 经过施工调查及清淤方案论证, 我标段确定采用浮船清淤, 即将挖掘机械置于浮船上, 利用浮船在水面上进行挖掘、 清淤施工。 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 自上而下施工, 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1、 机械准备: 浮船 10m10m1.5m 一只( 用四只 5m5m1.5m 浮船连接为一体), 长臂挖掘机一台, 普通挖掘机两台。 首先将浮船分块放入河道中, 连接为整体后将其固定在河岸边沿。 河道岸墙破除后修顺直坡道至浮船, 长臂挖掘机、 普通挖掘机各一台沿坡道上浮船。 挖掘机上浮船时, 需用吊车或挖掘机辅助保证浮船平稳, 避免浮船一侧受力导致倾覆。

2、 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 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3、 浮船清淤施工时, 两台挖掘机停放在浮船两端, 普通挖掘机用于清淤施工时固定浮船及辅助浮船移动、 行走, 长臂挖掘机进行清淤施工。

4、 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 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 35 米至50 米之间, 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 2~3 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 然后浮船再移动至河道边沿, 直接将淤泥挖至河岸上。

5、 由于采用水中清淤, 淤泥含水量大, 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 因此淤泥挖至河岸后需经过晾晒方可外运。

6、 清淤过程中由于河堤标高无法清楚的检测到, 故需准备小船及探杆一套, 在一定区域内清淤完成后, 检测人员立即用探杆检测清淤深度, 避免出现漏挖或开挖深度不够的区域。

二)、 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1、 淤泥运输

Ⅲ标段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济南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 车厢封闭较好、 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

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 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 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 坚决杜绝渣土乱倒、 乱弃。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 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 泥块进行清扫, 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2、 弃土场管理

Ⅲ标段河道工程弃方, 土方: 382693m3、 淤泥: 130134m3; 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31158m3、 淤泥:8770m3;共弃方量 552755m3。

拟定弃土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大桥镇坡西村, 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 25 万平方米, 平均弃土高度为 2.2m, 弃土场共能容纳 55万方土方。

从施工场地到弃土场的行车路线为:小清河南路小清河北路历山路二环北路大桥路济南黄河大桥 104 国道 308 国道坡西村路土场。

运输距离: 从标段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 19.9 公里, 途经黄河大桥。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 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 超高度弃土。

四、 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 施工机械配备

浮船( 5m5m1.5m) 四只

长臂挖掘机一台

普通挖掘机三台

装载机两台

20t 自卸车 15 辆

交通车一辆

2、 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 我标段拟投入劳动 25 人, 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 弃渣场。

五、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 安全措施

①项目部建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任组长, 划分领导机构、明确个人职责, 健全安全防护制度。

②作业时,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由机械现场调度员统一指挥,配合机械作业人员。 各种施工、 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 不得无证上岗, 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 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③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 交通指示牌及专职疏导人员, 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 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 并设专人看守, 疏导交通。

④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 保养, 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 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运输车辆服从指挥, 信号要齐全, 不得超速, 过岔口、 遇障碍物时减速鸣笛, 制动器齐全, 功能良好。

⑤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 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⑥随时对浮船及水上机械进行检查,浮船上施工安排专人看护、 指挥,如发现浮船有漏水或破损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水上作业机械,待险情解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2、 质量保证措施

①在每道工序施工前, 施工员依据施工图纸、 施工方案对有关施工组进行技术、 质量、 书面交底, 交底内容包括: 操作方法、 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等。

②严格执行自检制度, 检测人员及时对已完工作面进行检测, 避免出现重复施工现象。

③施工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上级部门报检、交接。

六、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委、 当地建委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

②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组织及责任制,对施工的全过程、 全方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管理人员责任制, 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③由文明施工小队负责现场及道路洒水防尘工作,保证道路有车辆通过时不扬尘且无水洼、 泥浆。

④租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并与之签订协议:

a.进入现场放慢车速, 防止扬尘。

b.车厢苫盖严密, 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环保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⑤在新建道路外侧设围挡, 使施工区与社会交通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