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规定,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工程开工备案是项目法人工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事项,也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稽查的重点。
开工备案需要材料清单如下
1、开工备案表;(该表有各省水利厅统一印发)
2、相关文件:
(4)质量监督批复文件、安全监督批复文件。(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前办理)
3、相关合同: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规定,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工程开工备案是项目法人工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事项,也是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稽查的重点。
开工备案需要材料清单如下
1、开工备案表;(该表有各省水利厅统一印发)
2、相关文件:
(4)质量监督批复文件、安全监督批复文件。(质量安全监督开工前办理)
3、相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