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防洪影响评价→河道、渠道涉河建设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湖泊、水库、蓄滞洪区、洪泛区建设项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适用于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主要适用于蓄滞洪区。 1、大纲 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04〕109号文; ②《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2、工作流程 ①收集资料:主设资料(可研、初设、施工图、竣工图,地勘报告)、流域资料、水利规划、上下游工程概况。 ②分析计算:洪峰流量、洪水位、冲刷深度、壅水、允许最低梁底高程 ③评价: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2)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3)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4)对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5)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6)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7)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8)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 ④防治与补救措施 设计不符合水利要求→反馈业主解决方案。 ⑤结论与建议 3、项目难点 资料收集、评价内容、补救措施; 较大河流:资料较全面,容易编写,但规定严格; 较小河流:资料少甚至无资料,计算是难点,设计方案容易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三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等要求规定: 01、涉及的河道级别 需要确定项目涉及的河道级别,河道级别越重要,报告编制难度越大相应的价格越贵。 02、涉及河道现状的复杂程度 需要看项目涉及河道现状的复杂程度,例如河道上下游都是直上直下的河道,没有其他复杂的情况,论证相对简单;如果河道上下游有分支、有水库、有其他建设项目等复杂情况则论证难度大价格高。 03、资料获取难易程度 防洪评价需要大量的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河道边界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等资料,如果资料获取较难, 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搜集整理费用也会较高,反之则费用会较低。 04、审批级别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审查级别,审查级别越高价格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