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用“基本”、“根基”、“基础”和“背景”这样一些词来形容自然地理学,这是很有道理的。可以说,没有自然地理学,可能就根本没有地理学。自然地理学论述坚硬的岩石、陆地表面的实际形状和形态、海洋的轮廓和范围、包围地球的大气圈(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大气圈,生命就不可能存在)、大气圈中发生的物理过程、薄薄的土壤活层和植被“绿幔”。所有这一切,共同构成人类的自然环境。
这些不同的方面中,每一个方面都各有其自身所关注的问题,地质学家、气象学家、土壤学家和植物学家都密切地关注对各自领域内各种现象的认识。自然地理学必须从这些有关的自然科学获取其大部分资料。但是地理学,不管是自然地理学还是其他地理学,都远不只是从这些外部来源“成批”获得的知识的编汇。地理学家所追求的是运用这些资料来描述并试图解释人类活动环境的特征;只描述而不加以解释是不足取的,远不能令人满意。为了使我们手头的大量资料形成某种系统和一定的关系,只要可能,都采用了包括精心确定的高低等级单位的各种分类。尽可能客观和科学地描述、分类和解释,是自然地理学家的三重任务。但是,理论和解释始终都应当谨慎地加以对待,杰出的法国地貌学家 H.鲍林(Bauling)告诫我们:“⋯⋯地貌学中的真理⋯⋯只不过是不断增大的概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