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
紧密结合我市水利行业实际,认真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局党组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讨论通过了《郴州市水利局2002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此外,先后组织召开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年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省水利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局党组始终把它们摆在重要位置,今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利工程执法监察工作、行政执法行为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行风评议工作等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安排,为全市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好的成效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保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局党组始终把它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加以落实。4月3日的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决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继续与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党组会议后,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原有的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4月9日召开的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向局党组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此外,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局纪检组监察室制定了《郴州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每一个领导干部。为强化责任考核,年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周密组织了去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前由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向局党组写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对局属单位的考核时,派出考核小组到该单位,通过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情况,确定考核档次。对局机关各科室的考核则通过召开考核大会在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中进行民主测评,再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有关情况,由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