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认真落实省、市有关的政策和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我区按政策共兑现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水库移民资金143.91万元。其中:兑现发放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水库移民原迁人员直补资金56.46万元,(上半年直补资金28.23万元,下半年原迁移民直补资金28.23万元);实施2010年度大中型水库水库移民增长人员项目扶持资金86.7万元,(上半年项目扶持资金43.275万元,下半年项目扶持资金43.425万元);实施转入我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增长人员2009年上半年—2010年上半年项目扶持资金7500元,政策兑现率达100%。区移民局、区财政局对2009年度中型水库水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了验收,走马岭办事处苗湖大队农田水利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拨付经济发展项目资金36.5万元。
二、抓好2011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编制。编制了全区201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涉及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扶持资金86.55万元和大中型水库原迁移
民直补资金59.1万元。申报了辛安渡办事处红星大队无公害蔬菜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新沟镇街办事处三大队红花村移民生活区排水沟改造项目、柏泉办事处西二大队移民生产区600亩水生菜项目、东山办事处蒿口大队生态养殖观光园项目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济发展项目4个,项目总投资163万元。
三、加强自然减员人员的管理
根据《武汉市移民局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武移[2008]16号)精神,各街道(农场、园区)办事处于2010年底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自然减员人员进行了检查核实、公示,经区移民局审核,报市移民局批准,全区自然减员人员共计15人,其中原迁移民9人、新增移民6人。
四、加强移民工作检查力度。
根据湖北省移民局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移[2011]180号)精神,区移民局精心组织,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移[2011]17号),各街道(农场、园区)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
区移民局、区财政局成立了联合检查小组,对15个办事处(农场、园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原迁移民资金兑现和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查看了账目和兑现资料,各办事处全部设立了专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移民资金兑现手续齐全、合理、及时。
五、做好水库移民的社会稳定工作。
区移民局认真组织,加大水库移民稳定工作的力度,各街(办事处、园区)对移民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做了大量艰苦、细致、耐心地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没有出现群体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
六、2011年工作要点。
一、抓好原迁移民直补到人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将后扶资金打入移民个人帐户。
二、抓好增长人员项目扶持工作,项目扶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并及时填报《大中型水库移民新增人口项目扶持实施情况表》。
三、抓好后期扶持对象减员人口管理,随时掌握移民减员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自然减员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年底核实上报
四、抓好水库移民维稳工作,密切关注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动态,加大对移民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移民反映的问题,确保移民群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