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8]569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08年10月17—20日对全县27座中小型水库开展了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总结如下:
一、水库安全生产监管
水库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的安全监管基本到位,各种制度健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由防汛办和水建股履行水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其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方式都有效。
二、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县水利局局长为全县水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对县内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极大重视,各种职责均履行到位。
县内中型水库行政负责人均为县委常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及所在乡(镇)政府镇长、岗位责任人则为两水库法人代表、技术责任人为水利局指定工程师;水型水库行政负责人为所有乡(镇)主要领导,岗位责任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技术负责人乡(镇)水利站长或水利局技术人员,各种责任人都用公告牌在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各责任人责任均已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住址均已公告,责任人履行职责基本到位,各水库均制定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大坝安全管理
今年汛期到来前,县局统一组织了全县水库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岗前培训,基本掌握了大坝巡查、定期检查、水位观测、大坝险情的观察和应急抢险基本知识,各水库基本能按照现行规定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大坝管理单位均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部分已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了安全监测和检查,对水库大坝的安全状况清楚,目前县内水库大坝已消除重大险情,大部分大坝有专人进行养护修理,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各水库基本能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县防汛办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目前病险水库有长河坝和西湖水库、岩前水库,长河坝水库正在除险加固,西湖水库除险加固(市级资金)已完成,中央资金尚未开始,岩前水库除险加固已结束待验收,三个水库均按规定进行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均已落实,各水库在汛前已准备了防汛抢险物料。
四、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
各水库管理单位均已制定水库大坝突发险情、溃坝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市防办和县防办批准,应急预案内容基本全面且有针对性,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范围都有预估,水库大坝报警通讯系统基本畅通,大部分应急预案均有群众转移方案,县内水库均已建立大坝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报县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