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11号)以及《关于印发〈2007年浙江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07〕84号)要求,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现将今年上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全面部署。饮用水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之一。
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源环境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07〕14号)、《关于印发2007年台州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环保[2007]84号文件)以及《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局关于做好汛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台环保〔2007〕130号)等系列文件,对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进行了多次部署;市整治办发文对环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在台州市委三届八次会议上也明确提出要继续抓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2、科学规划,健全机制。2006年底,台州市区及6个县(市)都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全面调查,将饮用水源地从原有的32处增加至50处,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同时对各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范围进行了合理划定和调整,并明确了各县(市)的备用饮用水源地。各县市编制了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温岭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湖漫、太湖、花芯三大水库和五花港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污染整治预防和执法工作力度。
3、全面检查,严格执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水排放口65个,取缔关闭2000年以来新建扩建建设项目8个,整改未达标排放企业4个。玉环县彻底打击取缔里墩水库、牛栏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的所有土法铸造行业和洗铜砂加工户,共取缔违法排污企业61家。温岭市责令关停了湖漫水库库区内三家铸造企业及太湖水库库区内的一家三夹板生产企业。临海市对牛头山水库、童燎水库、义城港取水点上游等范围内的20多家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关停了一家企业。三门县对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的上游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两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同时对检查的重点工业企业其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污水排放、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建立了一厂一档管理制度。
4、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各地水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也已全面开展,其中长潭水库周边25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启动,临海市已对饮用水源地周边10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温岭市启动了湖漫水库生态功能区建设,对库区11个村庄进行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垃圾实现日产日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逐步推进,临海市已探索并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的相关办法。温岭市对湖漫水库的移民进行集中安置,落实了372套房屋,并拟订了《湖漫水库库区居民认购五龙小区372套安置房实施细则》和《湖漫水库库区迁建改造实施意见》。
5、推进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地创建。全市已全面完成中心镇以上饮用水源地创建工作,共创建长潭水库等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地28个。今年新增创建溪口水库、狮子山水库、大陈水库、黄龙水库、石门水库、横培水库等六个水库的创建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方面,大部分水库库龄较长,底泥中沉积的总磷含量较高,会重新释放到水体中,再加上一些外部因素,水库呈现富营养化趋势。另一方面,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整治虽已全面开展,但总体来说,进度较慢。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全面组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制定计划,分解任务,确保各项保护措施逐步落实到位。加快建立健全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
2、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消除环境隐患。
3、加快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进度,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4、继续巩固和深化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地的创建工作,确保今年完成6个规范化合格饮用水源地创建工作。
5、加强对饮用水源监测和科学研究,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