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规范,落实阳光政治建设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构建起以程序管控为核心的项目建设规范化和以制度管理为核心的日常工作规范化两大规范化工作体系。
1、健全完善项目建设规范化体系。包括责任分工体系和程序管控体系。
责任分工体系。按照各级各部门对项目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会议制、纪要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要求,明确项目法人机构、主管科室、相关科室及负责人在项目建设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责任,形成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项目建设责任分工体系。
程序管控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程序管控,从项目立项、成立法人机构、招投标(政府采购)、施工组织、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决算审计、交付使用、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明确管控要求,确保项目建得成、用得了、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