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程内容:土地整理项目、农田水利、电力设施、道路工程、水泵购置。
1、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原则
a、建立从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至到完成工程的质量检验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
b、对影响质量因素的五个方面(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施工材料、所有的施工机械、生产技术、劳动和管理环境)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方法
a、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清除于萌芽状态,并结合事中、事后控制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b、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承包单位建立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即班主自检,报工地项目组复检,报公司技术自检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对监理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情节轻微的由现场监理员口头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一般性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书,整改后重新报验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对情节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和国土资源厅,召开有关人员协调会议,提出整改意见,磋商解决方法,直至符合要求。
c、原材料质量控制。
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进场构配件及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质量保证资料。根据有关规程对材料进行抽检及施工过程中和复检,酌情增加对重要构配件采样数量。对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及时主动将不合格材料退场,由此发生的检查费用按施工合同执行。
d、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
严禁不合格不适用的机械进场,并要求承包单位贯彻“人机固定”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施工安全。
2、进度控制
在监理组织内部建立进度协调工作制度,督促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工期目标。对承包单位报批的施工进度进行审核,督促承包单位按建设单位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中定期审核进度,找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距,在实际进度滞后与计划工期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承包单位采取适当措施弥补并安排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