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经理:是施工队伍的核心,其职能是按照业主和合同条款的要求、圆满履行施工合同,即指挥施工机械和人员在业主规定的工期,以优良质量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对外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一切有关工程指令,对内则是协调和指挥各施工队顺利完成分项工程。项目经理原则上必须常住工地。不允许撤离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离开项目经理部,必须将一切事务和权力暂移交给项目副经理,并征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二)生产经理:职能是制订和下达施工计划、检查、督促各施工队,按时完成任务,每月对各施工队完成的施工任务计量计价,编制月进度、月计划文件,并报送监理和业主;协助技术解决各施工队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编制重大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队,进行详细地技术交底及跟踪技术指导、贯彻落实。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与工程施工技术,以及项目部的内务,如工程进度、工程计划、对外关系等工作,项目经理不在场,代替主持工地工作。
(四)质检员、安全员:负责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是质量安全控制的专职部门,施工中同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协助,接受和传达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关质量的指令。
(五)试验员:负责对全工程提供砼、砂浆的配合比,钢材、水泥的复检单,所有以实验室提供的单据必须与现场实物同一致反映情况属实,不得有虚假现象发生。
(六)财务人员、造价员:负责对工程进款,拨款控制进行工程成本分析与考核,对各施工队所需在宗材料积极组织提供,并随时提供这方面的报告,供项目经理进行决策。
(七)材料员: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组织提供各种设备、材料到现场。
(八)各施工组按管理人员安排具体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