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基坑开挖前,首先做好降排水工作,使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面0.5M以下,始终保持排水畅通,保证开挖在旱地进行。开挖前编写施工方案,绘制开挖图,报监理人审批。
1.1.3严禁扰动基底土质,基底如有淤泥清除干净。保证边坡、高程等达到设计要求。
1.1.4基坑开挖后,及时要求监理人现场检验,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并签证认可后,再进行建筑物工程施工。
1.1.5开挖土方除留作回填外,余土按监理要求运至弃土地点。回填部分土方堆放边坡上时,保证边坡稳定。
1.1.6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或粉砂土时,及时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和保护。
1.1.7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基坑开挖质量检测内容和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1.2土方回填
1.2.1在填土施工前,根据设计要求对回填土料进行确认,并将回填方案报送监理审批后,再进行回填施工。
1.2.2回填土的土质不含有淤泥、石块、杂草、腐烂物等杂质,监理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土料,坚决不作为填料用于回填。填土中严禁有冰雪或冻土块。如因冰雪停工,复工前需将表面积雪清理干净,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2.3回填土的填筑在建筑物浇筑完毕,达到一定强度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再进行回填。在填筑前清除周围的杂物,排净底部的积水和淤泥等。
1.2.4按计划的施工进度,使回填土工程与建筑物施工相适。填土分层回填,均匀上升,以防止结构物受到不均匀荷载。
1.2.5回填土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超过30cm,上下层接缝相互错开,每层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层填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