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程、桩号以米计,尺寸单位为毫米;2)在桩号0+045和桩号2+180处设二个集石坑。3)隧洞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不许欠挖,超挖值不得大于20cm,其中叉洞应放小炮施工。
4)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同时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
5)进洞前,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6)进口支洞开挖见图“引-03”,出口叉洞及支洞开挖见图“引-04”,调压井和引水洞开挖见图“引-05”。
7)未详之处应严格执行《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等规范规程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