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本文剖析了我国现代城市的景观规划管理现状,从城市景观规划控制和管理的角度,引入了“城市设计导则”的概念,提出了在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景观 规划管理控制 城市设计 
pick to: the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s a new subje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modern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from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control and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urban design specification” concept, put forward the management concept, mechanism of management, operation system suggestion. 
key words: the city landscap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control urban design 
中图分类号:p90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景观在某种意义上与城市形象和城市视觉环境相通,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各种视觉事务和视觉时间构成的视觉总体,是城市实体环境所反映出来的城市形象,是人工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结合体,除了包括所在地的自然风貌,还包括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人文景观。城市景观的形成是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和风景园林师共同塑造的结果,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历史的积累和文化的积淀。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部分,是指政府通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管理措施等手段,对城市建成环境的公共干预,主要是针对城市形态的建立和发展及城市景观形成的公共价值领域。 
1、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现状 
在景观规划管理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景观控制的主要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下阶段的设计提供整体的控制依据,其主要内容是指标体系,包括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将有关城市形态的研究纳入控制之中,对城市景观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控制性详规往往只注重指令性指标,而忽略了指导性指标,而指导性指标中对建筑物色调、风格、形体的等方面的要求恰恰对城市景观的控制起关键作用。规划管理者,在依据控制性详规设定规划条件和审定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设计师的水平、管理者的素质水平和喜好往往决定着设计方案的最终命运,控制依据显得苍白无力。况且,城市景观包含复杂多变的要素和丰富深刻的内涵,单凭几个数字指标的控制远远达不到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2、城市景观规划控制 
寻求一套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设计控制办法,是搞好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的重要前提。这里提出在现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融入景观设计的内容,编制出“城市设计导则”,作为控制性详规的一部分,共同指导下一步的建筑方案设计和景观设计。城市设计导则可以说是控制性详规的具体化和形象化,从人的行为、心理诸如艺术性、可读性出发,将控制性详规中的技术功能指标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研究建筑的空间体量、色彩形式及其与其他建筑的关系、周围环境景观的人性化处理等,是工程项目设计时的必要参考。其表达形式可采取文字叙述结合图解示意方式,文字表达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既要表达出对形体环境设计要求和意向建议,又不构成严格的限制和约束,不影响设计师的创作思维。 
3、城市景观规划管理 
3.1管理理念 
要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即: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公众。尊重自然,即是尊重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这是塑造城市景观的基础,离开了自然环境的城市景观,必将是缺乏生命力的;尊重历史,就是延续城市历史的文脉,激起人们对城市美好的回忆,创造城市良好的文化景观;尊重公众,就是尊重公众的心理感受,因为公众才是城市景观的真正体验着,离开了公众,城市景观就失去了意义。 
3.2管理机制 
制定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法规,强化城市景观规划控制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保证景观规划控制“有法可依”。其实早在1991年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就已明确指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原因,一直以“适用、经济”的原则为主,忽略了美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将景观规划的内容作为各个城市规划阶段必不可少的内容。 
彻底改变原来以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模式,构建科学、民主、先进的管理体制。可以成立专家委员会,从城市景观的角度来评议设计项目,并对项目的审批有相当的决定权。虽然好多城市已设立了规划专家委员会,但人员大都是规划部门的内部人员,而且对项目的决定权也小。需要充实一些环境专家、美学专家以及非专业人士,并授予其相对独立的裁决权。 
建立完善的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制度。目前景观规划设计机构还不多见,好多中小城市没有专业的景观规划设计机构。要鼓励具备这类专业水准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更多的景观规划设计机构,不断壮大景观规划设计队伍。要提供更加宽松的条件,也要加强对景观规划设计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景观规划设计水平。建立健全景观规划设计人才培育制度。高水平的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必须要有高水平的景观规划设计人才来完成。因此,要在高校中增设景观设计专业,为社会培育更多的景观专业人才,并对现有的景观规划设计和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城市景观规划工作的业务水平。 
3.3运行机制 
城市景观规划管理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部分,仍要靠一定的运行机制来实施,包括法律与行政机制、协商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其中法律与行政机制是保证,就是将城市设计导则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并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手段落实到建设项目中去。涉及到一些难以度量的因素如建筑环境及品质特征等,需要在规划管理者与开发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和磋商机制,这有助于双方对所要达到的目标和采取的对策达成共识。另外,随着公众环境意识与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好多城市也都在这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比如规划的公示制度等,但缺少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许多时候公众只是被动的接受。其实公众参与应该是全过程的参与,从规划设计的公众感知和意愿调查开始,到设计过程中公众意见的征询,到规划成果的实施监督,都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途径来保证公众参与,并把公众的意见及时反馈到规划管理工作中来。 
4、结语 
现代城市景观规划管理是一个崭新复杂的课题,不仅涉及到理论认识问题,还涉及到管理机制问题。笔者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总结了一些有益的思路,提出“城市设计导则”的办法,从城市景观规划的设计控制到规划管理,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提出了城市景观规划管理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议。随着我们对城市景观认识和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城市所面临的城市景观症结问题也会逐渐得到改善。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景观的含义.《时代建筑》2002(1):14-17 
[2]俞孔坚,李迪华,吉庆萍.景观与城市的生态设计:概念与原理.《中国园林》2001(6):3-11 
[3]孔祥伟.关于中国当代景观现代性的探讨.《景观设计》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