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作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景观照明不仅仅是夜间视觉的延伸,更是彰显城市品位的一种方式。下面是公园景观照明规范的较为通用的基本要求,但在实际设计和施工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1. 功能区与非功能区的照明:公园功能区包括园路道路照明、公共活动区域照明、静态景区照明(如雕塑、石柱、纪念碑等)等,非功能区包括公园绿地、森林等。不同区域的照明需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差异化处理。
 
2. 照明的安全性与舒适性:公园景观照明需考虑行人步行和文化活动的要求,同时需兼顾性能与安全性、舒适度等因素。地面明暗度不宜过大、太昏暗、反光干扰过大等均会影响照明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3. 可靠性和维护性:为了保证公园景观照明的工作效率,应选配高品质的LED灯具、安装合理的照明控制器、安全的供电设备和网络监控系统,同时应灵活调整系统。每年定期对公园景观照明设备进行一次大修和维修,以保障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照明与环境的协调:公园绿地的设计需考虑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和呼应,同时照明要求时尚、时尚、简约,明暗度的平衡度,采光效果等也要充分考虑,从而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
 
5. 节能和环保:公园景观照明一定要切实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尽量采用LED灯具、太阳能等新型的节能手段,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总之,公园景观照明规范需要考虑功能区、非功能区、安全舒适度、可靠性、环保与节能等多方面的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把握。设计和施工必须根据公园情况,同时还需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