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环境绿化及植物的日常养护,确保绿化环境和谐美观,植物生长繁盛,使得环境绿化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对所管辖绿化工作的指导。
3 定义
无
4 职责
物业助理监督绿化队伍按绿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5 工作程序
5.1 木本类(乔木、灌木)
5.1.1 灌溉与排水
5.1.1.1 夏、秋两季水分要控制土壤湿润、均匀(每天淋水1-2次)。春季雨水多,
视气候而定,灵活掌握淋水量。冬季对不耐寒植物水分不宜太多,绿地内不耐寒品种,淋水每天一次,在中午前后进行。
5.1.1.2 保证绿地正常坡度,满足排水需要。下雨时应检查绿地排水状况,发现有积水现象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
5.1.2 中耕松土
5.1.2.1 每月定期松土1-2次,保持树木、灌木根部周围或树穴范围土壤的疏松透气,应无板结现象。
5.1.2.2 乔、灌木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大约5厘米)。
5.1.3 施肥
5.1.3.1 植物休眠期需施基肥(有机肥),春、夏、秋三季生长期需追肥。根据植物品种生长势、观赏特性和生长阶段确定肥料种类(复合肥)磷酸二氢钾等。
5.1.3.2 乔灌类每季追施复合肥不少于1次,每平方米施0.01市斤。
5.1.3.3 草坪每月追施尿素1次,每平方米施0.01市斤。
5.1.4 修剪整形
5.1.4.1 一般乔木应保持主干基本挺直,主要干道行道树定干高度为2米,主干
的分枝点以下不应有萌芽和枝条。
5.1.4.2 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对乔木修剪、造型,每年1-2次(5月-8月、10月-12月)。特别是对平行枝、交叉枝进行合理的清除。
5.1.4.3 对形体灌木、如黄榕球、大红花球、山瑞香球、木樨兰、福建茶、满天星、黄连翘等绿篱要求1个月修剪不少于1次;
5.1.4.4 棕榈科(大王椰子、美丽针葵、散尾葵等)修剪保持自然树形,及时剪除枯枝萎叶,一般以出现枯枝叶需及时修剪为准。
5.1.4.5 开花灌木类植物应保持自然形态,需有3—5枝以上主枝、分枝均匀、花
繁叶茂;
5.1.4.6 观叶灌木类及绿篱可做造型修剪,保持线条美观、流畅、枝叶丰满,绿篱高度不低于30公分,最理想高度为50—80公分。
5.1.4.7 乔、灌木严格要求无病虫害,健康生长、外观不破相。藤本植物及时清除败叶、枯枝,疏册弱的藤蔓,根据植物生长需要,进行绑扎和牵引。
5.2 防护设施
5.2.1 在台风季节,对高大乔木须采取防倒伏措施,一般在7—9月份台风过去,应及时排队主干道上妨碍交通的倾斜植株。对于倾斜、伏倒树木,应在1天内扶正或就地补种。
5.3 植被和草坪类
5.3.1 春、夏、秋杂草较多,掌握时间不定期控制生长、清除。一般每100平方米绿地纯净度不低于95%,100平方米草坪杂草含量不超过5%。
5.3.2 植被和草坪覆盖应达到95%,无明显黄土裸露、草坪结块现象,无病虫害,生长良好、匀齐。
5.3.3 地坡高度控制在20-25公分,草坪高度控制在6-8公分,要求修建平整,每月修剪1-2次为佳。
5.3.4 应保持土壤平整清洁及透气良好,每月松土1次,对不良土壤进行改造(混合有机介质,含量保持中性土质为好)。凡常年积水的低洼地应分次填沙予以平整,以10天填沙泥1次平整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