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绿化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鞋、护目镜
等);
2.操作各种绿化作业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
4.禁止私自拆除防护设备;
5.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使用绿化作业机械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机械伤人;
7.在马路绿化作业前对四周进行防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员伤害;
8.在进行栽种植物挖坑作业时,注意地下电线,光缆及其它地下管线,防止地下设施受损;
9.大树树穴挖坑作业完成后,需做好安全防护和相应标记,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10.种植乔木应设支撑物固定。支撑物应牢固,基部应埋入地下30 cm以下,绑扎树木处应加垫物,不得磨损树干。
9.在小区楼群进行作业时,注意四周楼上有无人员施工,防止落物伤人。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交底(通用)
交底内容: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捕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