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木材顺纹抗剪强度的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步骤和结果计算。本标准适用于木材无疵小试样的顺纹抗剪强度试验。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3347:1976《木材 顺纹抗剪极限应力的测定》。
本标准与ISO3347:197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如下:
———增加“5.4 试样缺角部分的角度应为106°40′,应采用角规检查,允许误差为±20′”(1976年和
本版的5.4);
———修改7.2,试样含水率为12%时的弦面或径面的顺纹抗剪强度,应按τ12=τ犠[1+0.03(犠-12)]计算(1976年和本版的7.2)。
本标准代替GB/T1937—1991《木材顺纹抗剪强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1937—1991相比,有如下变化:
———修改4.3,测量工具为游标卡尺或其他测量工具(1991年和本版的4.3);
———修改4.4,木材含水率测定设备,应符合GB/T1931—2009第3章规定(1991年和本版的4.4);
———删除6.4中“将荷载读数填写入附录A(补充件)记录表中”(1991年和本版的6.4);
———修改6.5,试样破坏后的小块部分,立即参照GB/T1931 测定含水率(1991年和本版的6.5);
———修改“8 试验结果记录与报告”,试验结果记录均按附录A 填写;试验报告按GB/T1928—
2009中7.4规定的内容编写(1991年和本版的第8章);
———附录A 增加试验地点,修改含水率试样质量,删除受剪面积、含水率、弦面抗剪强度和径面抗剪强度(1991年和本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东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传贵、江泽慧、费本华、汪佑宏、刘镇波。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1年5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