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木材顺纹抗拉强度的试验设备、试样、试验步骤、结果计算以及试验结果记录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无疵小试样的顺纹抗拉强度试验。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3345:1975《木材 顺纹抗拉极限应力的测定》。
本标准与ISO3345:197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修改4.1,试验机的十字头、卡头或其他夹具行程不小于400mm(1975年和本版的4.1);
———修改4.2,测量工具为游标卡尺或其他测量工具(1975年和本版的4.2);
———修改7.2,试样含水率为12%时的顺纹抗拉强度,应按式(2)σ12=σ犠[1+0.015(犠-12)]计算
(1975年和本版的7.2)。
本标准代替GB/T1938—1991《木材顺纹抗拉强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1938—199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4.1,试验机的十字头、卡头或其他夹具行程不小于400mm(1991年和本版的4.1);
———修改4.2,测量工具为游标卡尺或其他测量工具(1991年和本版的4.2);
———修改4.3,木材含水率测定设备,应符合GB/T1931—2009 第3 章规定(1991 年和本版的4.3);
———删除6.3中“将破坏荷载填写入附录A(补充件)记录表中”(1991年和本版的6.3);
———修改“8 试验结果记录与报告”,试验结果记录按附录A 填写;试验报告按GB/T1928—2009中7.4规定的内容编写(1991年和本版的8);
———附录A 增加试验地点,删除含水率和抗拉强度(1991年和本版的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际竹藤网络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东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斌、江泽慧、费本华、崔永志、汪佑宏。
本标准于1980年首次发布,1991年5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