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球果烘干机的型号编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热风为干燥介质的层架式球果烘干机(以下简称烘干机)。
本标准是对LY/T1094-1993《球果烘干机 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取消和代替LY/T1094-1993。
本标准与LY/T109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由原来的球果烘干机 技术条件修改为林业机械 球果烘干机,并增加了标准名称的英文;
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4) 在整机性能中增加了对烘干机控制系统的要求;
5) 修改了测试程序;
6) 删除了原LY/T1094-1993中有关热风炉的要求内容;
7) 增加了对热水锅炉及其供散热系统要求的内容;
8) 对烘干机的性能及结构要求做了较大的修改;
9) 删除了原LY/T1094-1993中球果开裂率的内容,增加了以球果出种率和成活率为主要判断指标的内容;
10) 修改了检验规则,增加了抽样方案和判定原则。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森林经营部技术推广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晓峰、宋光辉、羿宏雷、刘瑞林、付琼、张明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1094-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