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