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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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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试行)
1 总则
1.0.1 为了适应重庆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除生产绿地以外的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
1.0.3 园林绿地养护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与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根据重庆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实际,将城市园林绿化分为公园绿地绿化、街旁绿地绿化、道路绿地绿化、居住绿地绿化、单位附属绿地绿化、防护绿地绿化、立体绿化、滨河绿地绿化等八类。除防护绿地绿化、立体绿化、滨河绿地绿化外,各类绿化类型分为一级、二级两个养护管理等级。
1.0.5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0.6 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养管质量未达到设定的分级标准时,应整改达标;当各类城市园林绿化的分级养管质量达到上一级质量标准时,可认定升级,并按照升级标准进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0.1 行道树
沿道路旁栽植的乔木,一般成行等距离栽植。
2.0.2 地被植物
指株型低矮、枝叶茂盛,并能较密地覆盖地面,可保持水土、防止扬尘、改善气候,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草本、木本植物都可以作为地被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