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时,风景区的保护应当配备必要的力量,建立健全各项保护制度,落实保护和管理责任,做好风景区的保护的管理工作与风景保护教育指导。
2、风景区施工时,应保护好林木植被,施工人员严禁砍伐风景区内的树木,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配备护林防火通讯、消防器材,并与风景区内管理单位保持联系,做好人人有防火责任概念,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的身上。
3、施工中严禁在风景区内进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如遇施工时必要,须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在森林防火期内,应严格控制野外火源,重视火情火险监督。
4、禁止随意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禁止污染或破坏水体、大气的活动等破坏风景资源的活动。
5、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及垃圾。
6、分项施工队伍和工人都应爱护风景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严禁破坏、非法改变用途或随意移动。
7、在风景区内施工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风景名胜资源,爱护公物,注重卫生,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办法》的事项进行施工。
8、风景区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任何施工人员必需自我有保护意,严格控制环境卫生,减少造成污染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环境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