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A型桩,桩长15-25m,采用静压力桩机.
1试验: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地质情况选取各1根桩作试压桩,以取得正式施压所需要的有关控制数据,尤其是需要送桩时的贯入度控制度。
2跳打:凡桩距等于或小于2.50及承台下桩数多于9根的,均应采取跳打方式施工。
3接桩:下节桩施打后露出地面的0.5m~1.0m(机械接头为1.0~1.5m)时即可接桩。任一单桩的接头数量不超过4个,应避免桩尖接近硬持力层或桩尖处于硬持力层时接桩。每根桩须对照地质钻探资料预计总长,选用合理的桩节组合,尽可能减少接桩次数。
4接桩采用焊接接桩头;管桩的接长可采用桩端头板沿圆周坡口槽焊接,下节桩桩头须设导向箍,上下节桩段偏差不宜大于2mm,焊接前应先确认管桩接头是否合格,上下端板应清理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金泽,油污铁锈清除干净,焊接前先在坡口圆周对称点焊4~6点,待上接头的焊缝宜为三层,每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焊缝厚度6mm,(抗拨桩焊缝厚度8mm)焊缝须饱满,不得出现夹渣或气孔等缺陷,焊条选用E43XX焊技,施焊完毕须自然冷却8分钟后方可后方可继续施打(压),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后立即沉桩。
5送桩或复压;本工程采用的管桩允许送桩,送桩须使用专用的送桩器,送桩深度不超过1.5m,当需要送桩或复打时,应先检查桩内是否充满水,若充满水,应抽去部分水后才能施压。
6截桩头;最后一节桩之桩顶须高出设计顶标高的1.5倍桩劲长度以供截桩之用,截桩须用专用截桩机,严禁采用大锤横向敲击截桩或强行反拉截桩;抗拨桩的桩头则须用手工凿去其中的混凝土,留下的预应力钢筋苗入承台,桩顶与承台之连接详见桩顶构造大样(图6)(图7)
7每一根桩应一次性连续压到底,接桩,送桩应连续进行,尽量较少中间停歇时间。
8基坑开挖;基坑开挖需在全部工程桩完成并相隔若干天后进行,严禁边打桩边开挖基坑,挖土凿分层均匀进行,挖土过程中桩周土体高差不宜大于1m,严禁集中一处开挖,粉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宜在打桩全部完成15天后进行。
9桩顶内填芯混凝土浇灌前,应先将管内壁浮浆清除干净;可根据设计要求,采用内壁涂刷水泥净浆,混凝土界面剂或采用微膨胀混凝土等措施,以提高填芯混凝土与管桩桩身混凝土的整体性,预应力管桩的桩身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的规定,并应按上述标准进行检验,施工质量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