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职责
(1)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建设单位。
(2)对施工单位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认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拒绝认可。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跟踪检查施工质量,按验收标准逐项工序验收签证,并按要求进行监理抽检,控制质量,达到既定目标。
(4)根据业主下达的节点计划,协助业主审查督促施工单位上报的计划,运用动态管理的方法控制进度目标的实现。
(5)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和落实。
(6)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齐全、准确地完成内部资料编制和按规定做的各项试验。
(7)负责现场计量,核实工程数量,及时对工程业务联系单进行审核,报甲方审批,签证竣工工程量。
(8)及时完成监理资料及抽检工作,做到真实、规范、正确。定期向业主提供监理月报,报告规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情况,以使业主制定有效的措施和决定。
(9)参与调查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写出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10)工程竣工后,及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验收。
2、监理的权限
(1)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进行质量控制所必要的其他资料,测量试验设备和施工机械设备。
(2)有权查询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健全、完善质保体系,对施工单位技术资质和施工活动进行连续不断的审查和评价,发现不合格人员,有权要求承建单位及时换人。
(3)有权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和设备(仪器)进行监控,验收和复验不合格合格的原材料,未经检验的设备(仪器)等,监理有权终止其使用。
(4)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或上道工序未经自检和监理检验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发开工通知(开工令)和发暂停其施工的指令。
(5)在下述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暂停工令,并报请指挥部研究决策。
①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措施或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致使质量状况未见好转者。
②对发出质量事故未经处理或未提出有效补救措施而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者。
④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擅自变更、替换工程材料者。
⑤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经指出不及时纠正者。
⑥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时。
(6)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直至整改完成,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不合格工作量拒绝签认。
五、监理程序
按以下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1、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质保措施,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等提出意见,报指挥部批准,监理从项目整体角度进行协调和控制。
(2)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机械等计划及工程试验计划,提出具体要求,核实材料供方质保措施,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保检查。
(4)检查现场的测量标志,督促承包人对设计交付的水准点进行全面复测,并做好水准点加密工作。监理亦全频率进行复测。
(5)督促承包单位健全,完善管理网络质保体系等各项管理制度。
(6)向承包单位进行监理细则交底,以便互相了解情况,配合工作。
(7)审核开工报告,上报甲方批准。
2、施工实施阶段
(1)监理全过程跟踪检查,全面掌握、了解工序施工进度,方法和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2)对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和机具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
(3)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要对已完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4)及时对合格工程量进行签认,作为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由监理工程师汇总整理后签发。若工程质量或内业资料不符合要求,此签证将不予认可。
(5)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并报指挥部备案。
(6)检查承包单位的试验频率是否正常进行。
(7)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反馈给指挥部和承包单位。
3、施工竣工阶段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对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协助指挥部对部位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质量评定。
(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其他竣工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建档。
六、工程质量控制
1、土壤准备
(1)栽植土壤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的要求,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土球或根系下的有效土层,乔木必须≥40厘米,灌木必须≥20厘米。
盐碱土、粘土、砂土应根据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改良后方可栽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