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组织机构:
全线路面工程监理为1个驻地办,共监理3个路面施工合同段,2个交通工程合同段,9个绿化施工合同段。
2006年8月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路面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后,公司按照投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组建成立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路面监理驻地办。
自2006年9月份以来,随着土建项目的相继完工,路面驻地办进驻现场,实施相应的监理工作。2007年1月份,绿化单位开始进场施工,驻地办进行实施监理。公司对现场的管理采取直线职能式监理组织机构设置驻地办,驻地办设置驻地、副驻地、试验室主任、监理组组长、专监、监理员、试验员等岗位,驻地办设置驻地办公室、中心试验室以及相应专业监理组,各个专业及监理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备若干名专监和现场监理员,其中设置绿化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各2名,驻地办还设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
3、绿化监理工程师的分类和职责:
绿化总监的职责
①绿化总监是由监理公司派出,经业主认可,具有丰富的绿化施工监督管理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或者同等资格的人员担任,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对整个绿化工程具有最终的监理决定权,其工作独立于业主进行开展,工作经费由监理公司提供;
②监理公司的相关决定和任务,由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绿化工程施工与设计图纸相符,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
③在独立工作的前提下,保持与业主的一致性,相互配合,对于重大设计和施工变更进行及时的审定并报业主;
④审查施工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
⑤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施工全过程;
⑥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报告,签发开工令,整改令、停工令,签发往来公文函件和各类计量支付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