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目的、任务和要求
1、依据勘察任务书及相关规范要求,本次勘察的主要目的、任务及要求为:
(1)、应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
(2)、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3)、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4)、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设。
(5)、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6)、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7)、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第十二章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挡土墙设计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对桩基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