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及等级
本工程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阶段。
本工程具有以下特征:
1)根据由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该工程为一般工程,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工程;
2)该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等级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3)根据附近地质资料:场地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地基等级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之规定,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1.3勘察目的、任务及要求
本次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设计、施工提供详细可靠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有关参数。依据委托书,结合现行规范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及要求如下:
1)查明场地范围内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及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2)提供各层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提供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及危害程度,并提出整治方案建议。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变化幅度,判定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6)根据岩土工程条件,结合拟建建筑物特点,对地基基础方案做出评价。
为完成上述勘察任务及要求,主要提供以下指标:
地基土的比重、含水量、重度、孔隙比、饱和度、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压缩模量、粘聚力、内摩擦角、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及静力触探试验指标、承载力特征值、桩极限侧阻力和端阻力标准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