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与“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的关系
前者作为地质行业标准,2002年发布实施,时间在前;后者作为煤炭行业标准,2007年发布,2008.01.01起开始实施,时间在后。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编写的单矿种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用于规范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二者在内容上并无明显差别,只要符合后者的要求,一般也能符合前者的要求。
二、报告编制前必须作好准备工作,打好基础十分重要:
1、煤炭地质勘查中,测量、地质填图、地震、电法、测井等野外工作结束前,勘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编写专业报告;
专业报告经承担单位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在地质勘查报告中使用。
2、煤炭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时组织对地质勘查程度和基础性资料进行野外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始编制勘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