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生产矿井从基建时移交的或从上一次修改的生产地质报告被批准时起,必须每八至十年修改一次。
为了更好地指导今后的矿井生产建设,给有关部门提供有利于矿井改扩建,提高生产效益的可靠地质依据,我们于2007年12月完成山脚树矿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工作。本次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依据是:原地质勘探公司提交的地质报告;生产补充勘探报告;1983年及1992年生产地质报告;2003年及2006年三维地震勘探报告及1993年至2007年生产巷道实见资料。编制报告的任务是:较合理的评价本井田煤层赋存状态及地质构造的发育情况,为矿井技术改造提供地质依据,达到合理地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