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地质角度讲,矿产资源的开发过程就是对埋藏在地下的客观地质体不断揭露并深化认识的过程。
在煤炭资源地质勘探阶段,从大范围的概略了解到小面积的详细勘探,逐步查明矿体(层)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煤炭质量、煤炭储量和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等。
煤炭资源精查结束时提交的井田精查(或最终)地质报告,是矿井设计、建井和生产的地质依据。其可靠性、地质研究程度将直接影响矿井开拓方式、采掘布署、开采方法、运输、通风、排水等方案选择的经济合理性。
建井阶段,在综合分析研究井田精查(或最终)地质报告和建井地质勘探资料的基础上,编制矿建地质说明书,作为建井工程设计、施工的地质依据。建井结束移交生产时,还需提交矿建地质报告,以总结矿井建井过程中的全部地质工作。
矿井生产的开拓、掘进和回采等工作开始前,均应综合分析研究勘探和相邻区段新揭露的地质资料,编制相应的地质说明书,作为采掘设计、生产的地质依据。
第一节地质报告
地质报告是全面反映相应阶段地质工作成果的重要技术文件。它是在指定任务全部完成或告一阶段后,根据各种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的。一般由报告正文及各种图件、表格、附件等组成。
一、地质报告的类型
按地质工作的目的,地质报告可分为区域地质调查报告、矿产地质报告、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报告、物化探报告等。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报告属矿产地质报告的范畴。
煤炭资源地质勘探中,按勘探阶段有找煤地质报告、普查地质报告、详查地质报告和精查地质报告。若勘探区地质条件复杂,虽进行较详细的地质勘探工作也不能达到精查的控制和地质研究程度时,则可提交详查最终或普查最终地质报告,作为小型矿井设计和生产的地质依据。
矿井建设竣工移交生产时,要提交矿建地质报告。经一定时期的采掘生产,需根据勘探、建井和生产中积累的地质资料,编制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收尾时,要提交矿井收尾阶段地质总结。
二、井田精查地质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其使用
井田精查地质报告是在精查勘探结束后,为反映井田地质和煤炭资源状况而提交的地质报告。它是矿井初步设计、建井和矿井生产的重要地质依据。为满足矿井设计和生产部门对精查地质报告的要求,地质勘探部门在井田精查设计和施工中,都要不断听取矿井设计和生产部门的意见,尽可能提高对影响设计和生产主要地质问题的控制和研究程度。提交精查地质报告后,上级有关部门还要组织地质勘探、矿井设计和生产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报告进行全面的审阅、评议,并对报告是否获准通过作出决议。评审通过的精查地质报告才能提供矿井设计、建设和生产部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