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目的、任务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合同要求,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的危险,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估,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为建设用地审批提供依据,主要任务如下:
⑴初歩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内分布的各类地质灾害体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逐一进行现状评估。
⑵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评估区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其引发、加剧和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
⑶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定性的方法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
⑷对该项目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做出评估结论。
⑸根据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的种类、发育程度、危险性提出防治措施建议,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初步依据。
2、工作要求及提交的成果
⑴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明确评估任务,确定评估级别与范围,设计地质灾害调查内容及重点。
⑵向甲方提交的最终成果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及附图。最终成果须经评审并获得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