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计划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目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
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
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
5.“四新”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
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