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位于**市清凉门大街以南、湛江路以西,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由5栋住宅楼、1栋办公楼及沿街商业用房组成,设一层地下室;基坑支护西北部采用格栅式水泥搅拌桩重力挡墙作为支护结构,东部及西南角采用钻孔灌注桩加一层砼支撑作为支护结构,以钻孔灌注桩作支护结构处外设一排深层搅拌桩进行止水处理。
1.2 工程地质概况及水文地质条件
(略)
1.3 编制依据
a.苏宁银河房地产湛江路住宅小区地下室基坑支护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b.湛江路住宅小区—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量清单
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路住宅小区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
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湛江路住宅小区基坑支护剖面图及施工说明》
e.《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f.《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g.《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h.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
1.4 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设计要求及工作量
2.1设计要求
01、02幢±0.00对应绝对标高+8.60m,03、04、05幢对应绝对标高+8.00m,5层办公楼与沿街商业用房处±0.00对应绝对标高+7.85m,坑底相对标高为-6.20m、-6.60m。
2.1.1 钻孔桩施工
2.1.1.1钻孔灌注桩施工时应保证桩径偏差不大于50mm,垂直度偏差小于0.5%,桩位允许偏差不大于100mm。
2.1.1.2钻孔灌注桩作为支护桩时,桩底沉渣不宜超过150mm,作为立柱桩时,桩底沉渣不宜超过50mm。
2.1.1.3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并应在灌注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2.1.2水泥搅拌桩施工
2.1.2.1双轴深层搅拌桩叶片直径为700,单排桩体搭接250,多排桩体搭接200,使用32.5级普通硅酸水泥,水泥掺量为15%,水灰比为0.45~0.55,送浆压力为0.4~0.6MPa;另掺入0.2%三乙醇胺,要求28天强度大于1.0MPa。
2.1.2.2深搅桩采用六搅三喷,深搅桩桩位偏差不大于50mm,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2.1.2.3深搅搅拌机下沉速度与搅拌提升速度应控制在0.50m/min范围内,并保持匀速下沉与匀速提升。搅拌提升时不应使孔内产生负压造成周边地基沉降。
2.1.2.4因故搁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拌制浆液,应作为废浆处理,严禁再用。
2.1.2.5施工时应保证前后台密切配合,禁止断浆;如因故停浆,应在恢复压浆前将搅拌机下沉0.5m后再注浆搅拌施工,以保证搅拌桩的连续性。
2.1.2.6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宜大于18h,若因故超时,搭接施工中必须放慢搅拌速度保证搭接质量,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或搭接不良,应作为冷缝记录在案,并经监理和设计单位确认后,采取在搭接处补做搅拌桩或旋喷桩等技术措施,确保搅拌桩的施工质量。
2.1.2.7采用轻便触探、开挖或钻孔取芯等手段检查成桩质量,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及时调整施工工艺。
2.1.3钢筋工程施工
2.1.3.1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主筋间距允许偏差不大于10mm,箍筋间距或螺旋筋距不大于20mm,钢筋笼直径偏差不大于10mm,钢筋笼长度偏差不大于50mm。
2.1.3.2钢筋笼搬运和吊装时,应防止变形,安放要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2.1.3.3支护桩主筋应插入圈梁内不小于圈梁高度。
2.1.3.4圈梁与砼支撑节点处以支撑点为中心3.0m范围内箍筋间距加密至@100。
2.1.3.5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并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1.3.6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钢板焊接部位以及钢筋与电极接触处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当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