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组团包括(11F~18F)高层住宅八栋,栋号分别为11#、12#、13#、14#、15#、16#、17#、18#。拟建建筑物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柱网跨度最大为6.5×5.40m,最小为4.50×5.40m,最大中柱荷重为4900kN~11400kN。拟建建筑物均设一层地下室,其中11#、12#楼地下室连通为1号整体地下室,15#、16#、17#、18#楼地下室连通为2号整体地下室,建筑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较小,多为4~5m深。
基坑重要性等级:整体二级,局部一级。
本工程由xx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地质勘察工作由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完成,基坑工程支护设计单位x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