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x路住宅小区位于**市x大街以南、x路以西,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由5栋住宅楼、1栋办公楼及沿街商业用房组成,设一层地下室;基坑支护西北部采用格栅式水泥搅拌桩重力挡墙作为支护结构,东部及西南角采用钻孔灌注桩加一层砼支撑作为支护结构,以钻孔灌注桩作支护结构处外设一排深层搅拌桩进行止水处理。
01、02幢±0.00对应绝对标高+8.60m,03、04、05幢对应绝对标高+8.00m,5层办公楼与沿街商业用房处±0.00对应绝对标高+7.85m,坑底相对标高为-6.20m、-6.60m。
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宜大于18h,若因故超时,搭接施工中必须放慢搅拌速度保证搭接质量,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或搭接不良,应作为冷缝记录在案,并经监理和设计单位确认后,采取在搭接处补做搅拌桩或旋喷桩等技术措施,确保搅拌桩的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