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号房桩基础采用250*250与300*300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有地下室基础埋深5.95m,无地下室的号房基础埋深为2.6m,集水坑基坑为23#、24#、36#、37#号房基础底标高2.05m,25#、35#号房基础底标高1.8m,32#、33#号房基础底标高3.34m,地下车库基础底标高5.9m。23#、24#、33#、34#、36#、37#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550m,25#、35#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300,32#号房±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850m。
本工程多数号房的基础下有暗浜,土质比较软,地下水位普遍高。所以挖土时对基坑的围护特别重要,尤其是地下车库的基础埋深要达到5.9米,机械开挖时注意挖土机涡于暗浜中及倾覆。
本工程由于场地小的缘故,所有号房及地下车库的基础土方原则上全部外运出现场。
本工程计划除地下车库采用井点降水外,其他号房均采用集水井降水;由于地基比较软故地下室土方开挖原则上采用1台大挖土机与1台小挖机相互配合进行开挖;其他号房基础较浅,但由于工期紧的缘故假如几幢号房同时开挖时,应根据开挖的号房的数量配置挖土机。(具体数量根据进度的要求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