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地面积114707m2,总建筑面积458263.43 m2,地上建筑面积354939.57 m2,本项目由22栋楼组成,拟建建筑物安置房部分A-1、A-2、A-3、A-4、A-5和A-6号楼塔楼31层,A-1和A-2地下室5层,其余A3~A6地下室3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A-1号楼拟建物±0.00高层为1051.50m,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025.90m,A-2号楼拟建物±0.00高层为1049.00m,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023.40m,A-3号楼拟建物±0.00高层为1051.80m,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034.70m。A-4、A-5和A-6号楼拟建物±0.00高层为1049.30m,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032.20m。拟采用桩基础,拟建A-3~A-6号楼北侧有一拟建小区道路,道路至西向东下行,A-1号楼西侧有一拟建小区道路,道路至北向南下行,基坑和道路施工开挖时,将会形成高度不一的边坡。
根据场地周边现状地面标高及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基坑开挖后将形成高0m~26.9m的基坑边坡。边坡设计AB段、BC段和CD段为一级边坡,DE、FG、GH、IJ和KA段为二级边坡,道路以下为临时性边坡,道路以上为永久性边坡,临时边坡待剪力墙施工完毕后均要回填。
为安全施工地下室、确保临边建(构)筑物的安全及不危及拟建物的正常施工,对拟建场地基础支护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