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及要求:
1.本工程±0.00对应的绝对标高为+9.00m,坑底标高为-6.67、-8.17、-10.47,基坑开挖-16.1(-3.5)m,现地面绝对标高为-1.2~-0.12,基坑实际开挖深度为6.21~10.35m。本设计所注标高均相对于±0.00。
2.本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
3.支护结构形式:
①整个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加两层支撑作为挡土结构。
②采用双排双轴深搅桩作为止水帷幕。
③采用管井疏干坑内地下水。
④深浅坑分界处采用深搅桩重力式挡墙结构支护。
4.图中钢筋符号:ф表示HPB235钢;Ф表示HRB335钢; 表示HRB400钢。
5.支护桩、圈梁及砼支撑的砼等级为C30,要求各支护桩主筋锚入圈梁内600mm,支护桩锚入圈梁内50mm。支护桩钢筋保护层50mm,圈梁及砼支撑钢筋保护层35mm,钢筋搭接长度不小于35d。
6.第一层钢筋砼支撑撑于桩顶圈梁上,第二层钢管支撑位置处设钢围檩。钢支撑采用2根ф610×12钢管作为支撑材料,连系杆采用[22b槽钢,对钢支撑预应力施加水平不得低于900KN,双管支撑预应力施加必须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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