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报告显示勘察期间在各钻孔中均见有地下水,本场地地下水可分为二种类型:上层为主要赋存于(1)层耕表土中的上层滞水,其水位、水量随季节变化,主要受大气降水、生活排放水渗透补给,无统一的自由水位,勘察期间测得上层滞水稳定水位埋深0.30~0.70米,其相对应的标高为34.27~34.96米;下层为赋存于下部砂土层中的承压水,与长江有一定水力联系,其水位变化受长江水位变化影响,勘察期间分别在99#、307#孔测得承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6.6m及7.2m,对应的承压水水头标高分别为28.00及27.70m。依据地区经验,公安县承压水年变化幅度为3~4m。由于基坑土方开挖时施工时,特别是人工捡底后更是不允许水的浸泡,因此本工程基坑土方施工时还需对基坑底水进行处理,根据离水泵房最近105#楼现场基础开挖时,发现在-2.8米处开始有地下水,确定水泵房在-2.8米处有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