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约16.6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采用排桩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设计,在基坑外围设置排桩,利用主体结构梁板和立柱作为支护结构的支撑体系,采用中心顺做,周边局部逆作法。要求本工程支护与商业部分基坑支护一起施工,以便基坑四周能形成对撑。各边坡施工次序详见JG(支)-05~09,
各施工次序简要说明如下:
1.1、施工次序1:开挖土方前,在各边坡外围按桩位布置图施工排桩和中部立柱桩,工程桩和立柱桩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施工时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桩顶标高见各边坡工况1剖面大样图,各桩桩底标高约在-18.300m和-23.000m处(变更后北面支护桩和工程桩深度,嵌固深度设计值取5m)。各桩顶留好冠梁和混凝土支撑的钢筋。预留的钢筋应采取一定的防锈措施(暴露的时间比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