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设计书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组织编写,综合研究类项目设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写。请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综合研究类项目承担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按照任务书和设计编写要求,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书。
二、项目设计应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编写,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应报中国地质调查局批准。
三、请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综合研究类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3月15日前将初审通过后的项目设计书文本及有关附件一式5份,有关附图两套,项目设计书及有关附图电子文档光盘一套,报送(或邮寄)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