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的工程地质分类,按其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可以概括的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一般性分类:比较全面的综合性分类;
局部性分类:仅根据一个或较少的几个专门指标,或仅对部分土进行分类;
专门型分类:根据某些工程部门的具体需要而进行的分类。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的一般原则和形式:
在充分认识土的不同特殊性的基础上归纳其共性,将客观存在的各种土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或组。
常将成因和形成年代作为最粗略的第一级分类标准,即所谓地质成因分类。
将反映土的成分(粒度成分和矿物成分)和与水相互作用的关系特征作为第二级分类标准,即所谓的土质分类。
为了进一步研究土的结构及其所处状态和土的指标变化特征,更好的提供工程设计施工所需要的资料,必须进一步进行第三级分类,即工程建筑分类。
上述三种土的工程地质分类中,土质分类是土分类的最基本形式,有两种分类原则:一是按土的粒度成分;二是按土的塑性特性。
国内外的土质分类方案很多,归纳起来有三种不同体系,一是按粒度成分,一种是按塑性指标,一种是综合考虑粒度和塑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