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建筑场地:
指建筑物所处的有限面积的土地。
建筑物场地:
是宏观的概念,建筑场地勘查应广泛研究整个工程在建设施工和使用期间,场地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岩、土体的失稳、自然地质及工程地质灾害等问题。
工程地质条件:就是和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条件。
它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土石特征、水丈地质条件、物理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现象、天然建筑材料等七方面条件。
工程地质性质:指工程建筑的设计、施工和保证正常使用可能产生影响的那些性质。
一般指土体的容重、比重、孔隙性、压缩性、抗剪性等五方面内容。
规定,所有建筑必须先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否则视为无证施工。
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
是通过各种勘察手段和方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以保证工程的技术可能、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从而提高设计和施工的质量。
在中外建筑史中,由于没有进行地质勘察而盲目设计和施工,造成很多的工程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