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打入式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工程。
10.1 材料构件要求
10.1.1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砂、石、水泥及钢材等桩体材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
10.1.2 焊条(接桩用):型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用E4303。
10.1.3 钢板(接桩用):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宜用低碳钢。
10.2 主要机具
一般应备有:柴油打桩机或液压打桩机、电焊机、桩帽、缓冲垫、运桩小车、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钢尺等。
10.3 作业条件
10.3.1 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理预检手续。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施工区附近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10.3.2 处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碍物。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10.3.3 场地应辗压平整,排水畅通,保证桩机的移动和稳定垂直。必要时填铺砂石、钢道板、枕木等施工措施,进行地面加固。
10.3.4 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木撅或钢筋头钉好桩位,并用白灰做上标志,便于施打。
10.3.5 打试验桩。施工前必须打试验桩,其数量不少于2根,确定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措施是否适宜。
10.3.6 要选择和确定打桩机进出路线和打桩顺序,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