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处理砂石、粉土、粉质粘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生活垃圾及有机质土的含量不超过5%)地基。对于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饱和粘性土地基和黄土地基,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振冲碎石桩法是在振冲孔中填砂石骨料,再用振冲器振密填料,形成碎石桩体,与原地基形成复合地基,可以提高地基承载力,也可以消除或减少地层的地震液化和欠固结地层的湿陷性。
施工准备
材料
振冲碎石桩使用的填充料为天然级配砂石料、碎石料、矿渣或其他不溶于地下水、不受侵蚀影星的性能稳定的硬性骨料,不宜使用风化易碎的石料;填料粒径不宜小于,含泥量不超过5%。30KW的振冲器宜选用粒径20~80mm,最大粒径不宜超过100mm;55KW的振冲器宜选用30~100mm,最大粒径不宜超过150mm;75mmKW的振冲器宜选用粒径40~150mm,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00mm的填料。